综合档案室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通知
作者:马美玲 时间:2019-06-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
2020年将时值我校建校60年校庆,为了加强学校档案资源建设,留住学校发展记忆,丰富校庆文化,根据学校相关档案管理办法,学校综合档案室现向各二级学院、各处室,全校师生员工及家属、广大校友等征集与学校发展有关的各个历史时期的资料,期望大家给予支持与合作。
学校在这60年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中,形成了大量宝贵的、有历史价值的资料。这些资料是反映我校历史进程的重要依据和真实记录,是我校不断成长和发展的历史见证,是对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传统教育的生动教材。收集保存学校的档案资料,对加强我校历史研究,丰富学校文化底蕴,传承办学传统,弘扬财院精神,促进学校建设与发展,具有极为特殊的意义和价值。
一、征集内容
1.字画。和省部级领导及国内外知名人士的题词、题字、绘画等。
2.荣誉。学校、教职员工在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教学、科研、外事、体育等活动中获得的省级及以上奖励奖状、奖杯、奖牌、奖章、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等。
3.照片。学校历任领导、重要历史人物的工作照、生活照;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册等;记录重要活动的照片;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等。
4.证章。学校在不同时期、阶段制作和使用的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和校徽、纪念章等。
5.不在上述范围内,具有保留价值的、能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实物档案,经档案室认定后也可归档管理。
二、征集方式
对于保存在各部门的档案资料,按照档案收集程序由档案员移交归档。对于保存在个人手中的实物档案,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征集:
1.接受捐赠。对愿意将自己收藏的学校校史资料、实物捐赠给学校者,由档案室颁发《档案收藏证书》;档案原件展出时,经捐赠者同意,注明捐赠者姓名。
2.代管复制。对特别珍贵的照片、资料、实物,持有者同意由学校保存的,学校可代为保管;持有者认为个人保存更有利,希望自己保存的,由档案馆进行复制后将原件返还。
三、相关事宜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征集活动正式启动。请大家相互转告,大力支持并提供相关线索和建议。
2.移交捐赠者在学校综合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送交单位或个人保存,另一份档案馆保存。
3.综合档案室对所征集的实物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并妥善保管。对收集的档案文献和实物资料,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占有和使用,如需利用,将根据相关规定,由档案室提供复制件以供利用。捐赠人及其家属、后人可随时到档案室查阅利用。
四、联系方式
可通过信函、电话、面谈等方式与党政办公室综合档案室联系。
联系人: 马美玲 电话: 029-33732592
邮 箱:mml@scy.cn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文林路1号
邮 编:712000
综合档案室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