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03-29 点击数:
根据国家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2日、3日为公休日,4月4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
请各部门做好假前安全检查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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