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4-10-08 点击数:

信息是学院工作进展状况的直接反映,是学院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发挥信息的参谋、宣传和引导作用,根据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员管理办法(修订)》(陕教工秘办〔2012〕8号)、《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陕财职院〔2011〕37号)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报送的内容

主要包括学院重大活动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综合信息和安全稳定信息,具体分为: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和学院各项决策、措施的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上级和学院领导到各部门视察调研时的情况、重要指示和讲话;  

(三)学院领导外出开会、学习的信息反馈;  

(四)以学院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受上级委托直接承办的专业性会议和活动等;  

(五)学院主要工作进展情况与日常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  

(六)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等,部门、团体、个人获得国家、省、市等级别表彰奖励的情况;  

(七)本部门有特色、有创新的工作,对学院各项工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八)重要的社情民意,特别是学院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反映和建议;  

(九)本部门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和采取的对策、措施;  

(十)本部门发生的重大事故、突发事件、恶性案件等涉稳情况反映;  

(十一)其他有价值的信息。  

二、信息报送的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信息报送必须及时,一般新闻信息要求在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内报送,超过7个工作日的信息不予发布;对于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报送,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整改情况。  

(二)准确性原则。报送的信息内容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要真实准确,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严禁迟报、漏报、瞒报;信息表述要语言精练,层次分明,特别是信息稿件中的事例、数字、名称等力求准确无误。  

(三)实效性原则。要以服务决策、促进工作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用的信息,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三、信息员要求及职责

各部门确定1—2名兼职信息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本部门的信息,同时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信息员队伍要相对稳定,若需变更,需以书面形式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信息办备案。  

(一)信息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本部门业务,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组织纪律性强;  

3.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熟练的电脑及网络应用能力;  

4.熟悉信息报送的基本程序。  

(二)信息员职责:  

1.能严格遵守有关信息工作管理规定,加强业务学习,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2.能积极主动报送本部门的工作动态、重大活动、重要紧急信息,并按规定程序送审;  

3.能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级和学院安排的重点工作,做好信息调研,按时完成信息约稿任务;  

4.积极提供本部门有独创性的、对学院各项工作有促进性的信息;  

5.负责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信息报送发布流程

(一)新闻信息一般由承办活动的部门撰写、报送;学院大型活动、重要活动和有院领导参加的活动由宣传处负责撰稿,或者由宣传处委托承办部门撰稿。  

(二)信息报送实行“谁提供、谁负责”的制度,由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各系学生活动信息由专职副书记审核),必要时要征求分管院领导的意见后报送。部门负责人重点审核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以及语言文字是否通顺练达,图片是否美观大方等。  

(三)各部门拟报送的信息经部门审核后,由信息员发送到信息办专用邮箱xxban@scy.cn。信息报送要按照附件格式报送,所报文字信息原则上采用doc格式,照片用jpg格式,音像资料采用RM压缩格式。照片原则上不超过5张,要有文字说明,并进行编号排序。  

(四)所有信息发布前都要经信息办审核。信息办重点审核信息的政治性、政策性。报送上级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由信息办主任或副主任审核;重要、突发信息须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报出。  

(五)信息主要通过学院网站、微博、微信、《陕西财经教育》报纸刊登发布。  

(六)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的信息,由信息办统一归口报送。未经信息办审核,各部门不得向外报送学院信息,重要信息报院领导审阅。  

五、信息办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学院信息工作组织协调等工作;  

2.负责审核政务信息;  

3.负责搜集整理学院信息向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报送;  

4.负责做好信息报送与发布的统计、公布工作;  

5.负责学院信息员培训工作等。  

(二)宣传处:  

1.负责学院校园网新闻信息的审核与发布;  

2.负责学院大型活动、重要活动和有院领导参加的活动撰稿;  

3.负责学院对外宣传等。  

(三)教网中心:根据信息审核意见,提供信息发布技术支持,并协助党政办公室做好信息统计。  

(四)科研处:负责《陕西财经教育》报纸信息的由审核、发布。  

六、信息工作奖惩

(一)学院将信息报送工作列为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信息办负责,按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统计,每月公布一次。学院每年对各部门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表彰。  

(二)被学院门户网站“学院要闻”整篇采用刊登的加5分,作为简讯在“学院要闻”发布或在“工作动态”中整篇发布的加3分;被上级部门采用刊登或被主要院领导批示的再加5分。  

(三)为了提高信息的质量,实行奖励制度。被学院门户网站学院要闻整篇发布的信息,每篇奖励30元;被上级部门整篇采用或被主要院领导批示的,每篇奖励100元。由信息办负责每半年发放一次。  

(四)对不能及时准确报送信息,或报送虚假信息,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信息,工作不力、简单应付的部门和信息员,将取消部门和个人年度评优资格,并追究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员的责任。  

七、其他

学院官方微博、微信的信息发布参照此办法执行。各部门开通的微信要在信息办履行备案手续,并由各部门承担信息安全责任。  

八、本办法从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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