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固定电话管理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4-02-27 点击数:

根据《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电话管理办法》,特制订学院公务固定电话管理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各处室、系部因公务用途所使用的办公固定电话配备及由此产生的话费报销等相关管理工作。  

二、学院公务固定电话配备及话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限于公务用途,按需安装,节约经费,合理使用。  

三、学院公务固定电话各项话费,按“切块管理,经费分流,超支自付”的原则管理。由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核定其报销限额,列入该部门年度财务预算,在限额内开支,超支自付。特殊情况下,经院长批准,据实核销。  

四、学院领导、处级中层以及学工科长开通长话功能,其他科级干部开通市话(029区域)功能,其余岗位为学院内线。因工作需要开通长途功能或市话功能的,按程序经审批后方可开通,其费用一并列入部门预算。  

五、学院公务固定电话话费实行年度限额预算。即:长途电话一年1200元;市话一年600元。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电话管理办法》执行。  

七、本细则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附:公务固定电话安装(变更)申请表

申请处室:  

经办人  

经费开支渠道  

安装(变更)理由  

处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院办公室  

主管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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